1.通用要求
壓力容器的設計文件包括強度計算書和應力分析報告、設計樣圖、制造技術條件、風險評估報告(適用于第Ⅲ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認為必要時,還應當包括安裝與使用維修說明。
裝設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的壓力容器,設計文件還應當包括壓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閥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積的計算書,無法計算時,設計單位應當會同設計委托單位或者使用單位,協商選用超壓泄放裝置。
2.設計總圖
(1)總圖的審批
設計總圖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履行審批手續。對于第三類壓力容器,應當有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的批準簽字。
(2)總圖的主要內容
壓力容器的設計總圖上,至少應當注明:壓力容器名稱、類別;設計、制造所依據的主要法規、標準;工作條件,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介質毒性和爆炸危害程度等;設計條件,包括設計溫度、設計載荷(壓力在內的所有應當考慮的載荷)、介質(組分)、腐蝕裕量、焊接接頭系數、自然條件等;對儲存液化氣體的儲罐應當注明裝最系數,對有應力腐蝕傾向的儲存容器應當注明腐蝕介質的限定含量、主要受壓元件材料牌號與標準、主要特性參數(如壓力容器容積、換熱器換熱面積與程數等),壓力容器設計使用年限(疲勞容器標明循環次數)、特殊制造要求、熱處理要求、無損檢測要求、耐壓試驗和泄漏試驗要求、預防腐蝕的要求、安全附件的規格和訂購特殊要求(工藝系統已考慮的除外);壓力容器銘牌的位置;包裝、運輸、現場組焊和安裝要求。
(3)特殊要求
多腔壓力容器分別注明多腔的試驗壓力。有特殊要求時注明共同元件兩側允許的壓力差值,以及試驗步驟和試驗的要求;裝有催化劑的壓力容器和裝有充填物的壓力容器,注明使用過程中定期檢驗的技術要求;由于結構原因不能進行內部檢驗的壓力容器,注明計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檢驗的要求;不能進行耐壓試驗的壓力容器注明計算厚度和制造與使用的特殊要求;有耐熱襯里的壓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壓元件超溫的技術措施;要求保溫或者保冷的壓力容器,提出保溫或者保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