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的設計可以采用規則設計方法或者分析設計方法.必要時也可以采用試驗方法或者可對比的經驗設計方法,但是應按照《固容規》的規定通過技術評審。
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應當基于《固容規》所述的設計條件,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失效模式和足夠的安全裕量,以保證壓力容器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和抗腐蝕性,同時還應當考慮裙座、支腿、吊耳等與壓力容器主體的焊接接頭的強度要求,確保壓力容器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安全。
對于第Ⅲ類壓力容器,設計時應當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風險控制等內容的風險評估報告。
壓力容器的設計應當充分考慮節能降耗原則,并且應充分考慮壓力容器的經濟性,合理選材,合理確定結構尺寸,對換熱容器進行優化設計,提高換熱效率,滿足能效要求;對有保溫或者保冷要求的壓力容器要在設計文件中提出有效的保溫或者保冷措施。
確定壓力容器材料許用應力(或者設計應力強度)的最小安全系數應參考室溫下的抗拉強度、設計溫度下的屈服強度、設計溫度下持久強度極限平均值和設計溫度下蠕變極限平均值等系數,需要注意的是,螺柱(螺栓)與承壓部件母材的安全系數存在差異,考慮到螺柱(螺栓)的密封功能,其變形最應低于容器本體母材的變形最,此時安全系數較高。詳見《固容規》中的相關內容和取值表。
壓力容器最小厚度的確定應當考慮制造、運輸、安裝等因素的影響。
用焊接方法制造的壓力容器,應當考慮焊接接頭對強度的削弱,焊接接頭系數的取值按照相應引用標準選取。不允許降低焊接接頭系數而免除壓力容器產品的無損檢測。
對有特殊耐腐蝕要求的壓力容器或者受壓元件。例如存在晶間腐蝕、應力腐蝕、點腐蝕、縫隙腐蝕等介質環境時,應當在設計圖樣上提出相應的耐腐蝕試驗方法以及必要的熱處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