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排煙的部位
按規范規定,機械排煙的部位如下:
1)無可開啟外窗而長度大于20m的內走道,或有可開啟外窗而長度超過60m的內走廊。
2)各空調房間總面積超過200m²,一個房間面積超過50m²,幾經常有人停留,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面積超過100m²,且經常有人停留,可燃物較多的地上無窗或有固定窗的房間。
3)凈高超過12m的中庭。
2.機械排煙量的確定
按規范規定,機械排煙徽按如下確定:
1)負擔一個防煙分區或凈高大于6m的不劃分防煙分區的房間,排煙量應按60m³/ ( h·m²)計算(單臺風機最小排煙量不應小于7200m³/h)。
2)負擔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煙分區的排煙時,其排煙量應按最大防煙分區單位面積排煙量120m³/( h·m²)計算。
各管段排煙風量及排煙風機風量的計算,可按表39-1進行。可見,排煙風機的排風量,可直接按最大防煙分區面積乘以120m³/h得到。
3)高層建筑的中庭應設置排煙裝置,可按換氣次數設計。當中庭體積小于17000m³時,其排煙量按6次/h換氣計算;體積大于17000m³時,其排煙量按4次/h計算,但最小排煙量不應小于102000m³/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