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3月31日,該廠在原機房系統中新裝4臺LN-150冷凝器,在對冷凝器和高壓排氣管道進行空氣試壓前,曾對油分離器等舊設備及管路進行了抽真空操作,在認為已經“無氨”后,開始用空氣進行試壓檢漏。本來想用一根不通過舊系統的專用管道用于試壓,但因該管管徑較小,升壓緩慢,而未采用,而是將空氣直接通過油分離器、舊管路向冷凝器試壓。經過半天的連續運行,當天中午便發生了油分離器出17管道的爆炸。爆炸時壓力為14.7x 10?Pa,炸飛五段管子,其中,最長的是出口總管上一根?219 mm x 6 mm,長4m的無縫鋼管。炸破了一只Dg125的氨閥,同時,還炸壞了低壓循環儲液捅和調節站上的管道,造成兩處跑氨。爆炸氣流震碎了設備間所有的門窗玻璃,幸虧當時設備間無人,未引起人員傷亡。
發生這次事故的原因,可作以下分析:?600離心式油分離器內存油并未放凈(放油管距桶底有一段距離),因冬季外界氣溫較低,容器內積存在油內的氨液變成“死氨”。試壓時,進入油分離器中的空氣溫度很高,使“死氨”被加熱蒸發,與試壓空氣混合成為氨、空氣的混合氣體。當此混合氣體中的含氨量為16%~25%時,遇明火就會起爆。
事故之后,檢查了被炸壞的管道、閥門以及壓縮機的排氣腔、排空管道,發現沒有絲毫油跡,全是燒焦后的油灰,說明潤滑油已燃燒炭化。究其原因,系試壓用的5-200/12氨壓機已經運轉了十多年,排氣閥片不嚴,活塞余隙較大,平常運轉中排氣溫度曾達到過140℃。當介質為空氣,機器連續運轉(供氣壓試驗用)時溫度必然更高。當排氣溫度達到潤滑油的閃點(170℃)時,排氣腔和排氣管道內的油霧閃燃出火星,隨著壓縮空氣被帶到即壓縮機只有2m的油分離器內,瞬時,使氨和空氣的混合氣體遇明火爆炸。破壞的部位正是油分離器的出口管路,也是強度較低的焊口和閥體的部位。
事故的責任方沒把新裝的制冷設備與舊設備嚴格分開試壓,這就提醒我們,在現有冷庫中裝設新系統、新設備后,試壓時必須與舊系統、舊設備嚴格分開,且單獨進行。這樣就能保證安全試壓,又便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