醚基制冷劑。醚基制冷劑在編號之前用前綴E(表示“醚”)表示。除了一些特殊情況外,碳氫化合物原子的基數字標號與碳氫化合物的編號規則相同。
混合制冷劑。混合制冷劑在400和500系列號中進行編號,遵循下列規則。
①非共沸混合制冷劑應在400系列中被連續地分配一個識別編號。為了區分具有相同制冷劑但不同組成(質量百分比不同)的非共沸混合制冷劑,編號后應添加一個大寫字母(A,B或C)。
②共沸混合制冷劑應在500系列中被連續地分配一個識別編號。為了區分具有相同制冷劑但不同組成(質量百分比不同)的共沸混合制冷劑,編號后應添加一個大寫字母(A, B或C)。
③混合物應對單一成分的容差進行規定。那些容差應規定到接近0.1%質量比的精確度。超過或低于名義值的最大容差不應超過2.0%質量比。超過或低于名義值的容差不應小于0.1%質量比。最高和最低容差之間的差值不應超過名義成分組成的1/2。
有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在600系列號中按十個一族被分配編號,在族內按名稱順序編號。對于帶有4-8個碳原子的飽和烴類。被分配的編號應是600加碳原子數減4。例如,丁烷是R600,戊烷是R601,己烷是R602,庚烷是R603,辛烷是R604。直鏈或“正”烴沒有后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