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瓶的運輸管理 待運輸的氨瓶應裝置厚度不小于25mm的兩道防振膠圈或其他相應的防振裝置,并須旋緊安全帽。在運輸時要固定好氨瓶,防止振動和掩擊,瓶頭部必須朝向一方;車上禁止煙火,禁止坐人,并應備有防氨泄漏的用具;嚴禁與氧氣瓶、氫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同車運輸;夏季要加覆蓋物,防止曝曬。搬運時宜輕裝輕卸,嚴禁拋、滾、滑、振動或撞擊。
氨瓶的儲存和保管 儲存氨瓶的倉庫,與其他建筑物應保持一定距離。氨瓶庫的建筑和設備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倉庫必須是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的單獨的單層建筑,地面至屋頂最低點的高度不小于3.2m,屋頂應為輕型結構。
2)倉庫應采用非燃燒材料砌成隔墻,倉庫的門窗應向外開,地面應平整不滑。
3)倉庫的溫度不得高于35℃,并應設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裝置,倉庫的取暖設備必須采用水暖或汽暖,不能有明火。
4)倉庫內應配有適當數量的消防用具。
已充氨的氨瓶儲存在倉庫內,應該旋緊瓶帽,放置整齊,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氨瓶立放時,應設有專用拉桿或支架,嚴防碰倒;臥放時,頭部朝向統一,其堆放高度不應超過5層。瓶帽和防振圈等附件必須完整無缺。氨瓶嚴禁與氧氣瓶、氫氣瓶同室儲存,以免引起燃燒和爆炸;倉庫周圍10m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或進行明火作業。禁止將氨瓶儲存在機器設備間內;臨時存放在室外的氨瓶也要遠離熱源和防止陽光暴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