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11%一25%)遇明火可發生燃燒或爆炸,對人體皮膚和呼吸道有毒害作用,因此充氨之前應注意安全措施:充氨地點準備防毒(氨)面具,橡皮手套、毛巾、臉盆和水等防護工具;藥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急救方法和急救藥品的使用。
充氨時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將氨瓶口朝下,瓶底提高與地面成30°固定在臺秤的斜木架上(如圖11-12),稱出此時氨瓶及木支架的全部重量并作好記錄,根據系統設計充氨量設定臺秤動作值(若一個氨瓶氨量不足可再換一個氨瓶),用高壓橡膠管連接氨瓶與加氨閥;
(2)微開氨瓶出口閥門后關閉,將系統加氨閥接口松一松,把管內空氣放出,再把接頭旋緊并檢查此處是否泄漏;
(3)開啟氨瓶閥與加氮閥向系統充氨,在正常情況下管路表面將結一層薄霜并有制冷劑流動的響聲;
(4)隨著制冷劑進入系統,系統內氨液量增加,當系統內的壓力升高到0.1一0. 2MPa(表壓)時應停止充灌,進行全面檢查,無異常后,繼續充灌;當氨瓶內壓力與系統內壓力接近時,充氨比較困難,此時,可開啟壓縮機降低系統內壓力繼續充氨;
(5)如果充氨過程中臺秤動作,證明充氨量已達到設計充氨量的60%或達到計算充氨量,可以暫停加氨,如果系統投入運行發現氨量不足,可以補充氨液;
(6)如果氨瓶下部結霜融化時.證明氨液已加完,此時應先關閉氨瓶閥,再關加氨閥,并計算出加氨量。更換氨瓶按上述步驟繼續加氨,直到完成為止。
充氨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應開啟攪拌機或蒸發器水泵,直接蒸發時要開啟強制空氣循環的風機;
(2)打開充氨地點所有門窗;
(3)嚴禁非工作人員進人充氨地點,充氨地點周圍嚴禁吸煙和從事電焊等作業;
(4)充氨過程中不允許采取加熱氨瓶的方法加快充氨速度;
(5)準備各種用具(小活動搬手、管鉗等)及充氨工具如壓力表、過濾器及閥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