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機轉向應符合泵的轉向要求。
(2)檢查各部位螺釘是否擰緊。
(3)潤滑油脂的規格、質量、數量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有預潤滑要求的部位應按技術文件規定進行預潤滑。
(4)潤滑、水封、軸封、密封沖洗、冷卻、加熱、液壓、氣動等附屬系統的管路應沖洗干凈保持通暢。
(5)盤車應靈活、正常,安全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6)泵啟動前,泵的出入口閥門應處于下列開啟位置:
①入口閥開:全開;
②出口閥門:離心泵全閉,其余泵全開(混流泵真空引水時,出口閥全閉)。
(7)泵在設計負荷下連續運轉不應少于2h,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附屬系統運轉應正常、壓力、溫度、流量和其它要求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②運轉中不應有不正常的聲音。
③各靜密封部位不應有泄漏。
④各緊固連接部位不應松動。
⑤滾動軸承的溫度不應高于75'C,滑動軸承的溫度不應高于70'C,特殊軸承的溫度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
⑥原動機的功率或電動機的電流,不應超過額定值。
⑦泵的安全,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⑧泵的徑向振動應符合表2-37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