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周期是指相鄰兩次大修之間的設備工作時間。
(1)設備大、中、小修理周期如下所示:
大修~小修一小修~中修~小修一小修一中修~小修~小修一大修。
每一個修理周期基本構成如上,包含6個小修和兩個中修。
時間間隔可參照以下規定:
二班制運行的設備5-6年大修,2年中修,8個月小修,4個月定期預檢;三班制運行的設備應縮短時間間隔。
(2)設備維修的方法可分為四種類型:事后維修;預防維修;改善維修;維修預防。
事后維修主要用于一般設備;預防維修主要用于重點設備;改善維修主要用于設備改造以提高設備的質量;維修預防主要用于新設備設計,注意提高可靠性維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