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超壓運行,在制冷設備上皆設置安全閥或壓力控制繼電器,或壓差控制繼電器,以及自動報警等壓力保護安全設備。一旦工作壓力發生異常,出現超壓運行時,安全設備即自動動作,把設備內的氣體排至大氣一部分,或自動停機,以保證制冷系統不致因超壓運行而發生事故。因此,壓力保護安全設備不得 任意調整或拆除。
(1)安全閥 制冷機器和設備上設置安全閥是嚴格的。例如,在氨制冷機 的高壓側、冷凝器、儲氨器、排液桶、低壓循環儲液桶、低壓儲氨器、中間冷卻器等 設備上均須裝有安全閥。
為了便于檢修和更換,要求在安全閥前設置截止閥。但是,這些閥都必須處 于開啟狀態,并加以鉛封,以免失去安全保護作用。
制冷設備上的安全閥必須定期檢驗,每年應校驗一次,并加鉛封。安全技術 規程還規定:在運行過程中,由于超壓,安全閥啟跳后,需重新進行校驗,以確保安全閥的功能。
在校驗和維護安全閥時,有時需要清洗和研磨,然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安全閥工作壓力的1.05-1.1倍,氣密性試驗合格的安全閥經過校正調整到指定開啟壓力,加以鉛封。調整及復驗時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1級。例如,氨制冷機上的高壓安全閥,其開啟壓力為吸排氣側之間的壓力差達到1570kPa,應自動開啟。對于兩級壓縮,壓力差達到590kPa時,應能自動開啟,以保護氨制冷機。
在冷凝器、儲氨器等高壓設備上的安全閥,當壓力達到1 810kPa時,應能自 動開啟。在中間冷卻器、低壓循環儲液桶、低壓儲氨器等設備上的安全閥,當壓力達到1230kPa時,安全閥應能自動開啟。
常用制冷劑(R12、R22 ,R717)所用制冷設備的安全閥開啟壓力見表8-8。
R22兩級壓縮機的低壓機,其中安全閥自動開啟的壓力與兩級氨壓機相同,所以不再重復敘述。規程規定:氨制冷系統高壓側的最高工作壓力不得超 過1 470kPa。那么,為什么高壓設備上安全閥的開啟壓力1 810kPa比最高工作 壓力還高出340kPa呢?這主要是由于安全閥一旦在超壓時自動開啟,往往不容 易恢復到完全密封狀態,而造成制冷劑的經常泄漏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絕對禁 止用擰緊彈簧式安全閥的調整螺栓來消除泄漏(這也是安全閥必須鉛封的主要 原因之一)。所以,規定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值高于最高工作壓力,這樣不會因壓 力波動就開啟,更不會經常開啟。不允許操作人員任意調整和提高安全閥的開 啟壓力。
在設備上設置安全閥,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求它在達到開啟壓力時必須具有 足夠的排氣能力。因此,要求出廠的安全閥應經過額定排量試驗合格。排放系 統的氣流阻力盡可能要小而且暢通,其管道的截面積應符合表8-9的要求,以確保迅速排除超壓部分的制冷劑。目前,在制冷系統的氨泵回路和中間冷卻器中,廣泛應用的自動旁通閥是彈 簧式安全閥的一種特定形式,也起著安全保護的作用,即當壓力超過調定值時,閥門自動開啟,起旁通降壓作用。